一、管理条例
第一章 总则
1、定位与目标
实验室聚焦有机复合污染控制领域,围绕国家“双碳”战略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,开展复合污染评估、智能绿色阻控及产业协同治理研究,打造国际一流的环境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基地。
2、运行机制
实行“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”机制,面向国内外科研人员开放课题申请,鼓励多学科交叉与国际合作,优先支持前瞻性探索研究。
3、管理机构
实验室主任:负责全面管理,由依托单位推荐、教育部聘任,任期5年,需具备国际学术影响力与组织协调能力。
学术委员会:由国内外15名专家组成(依托单位成员≤1/3),负责审议研究方向、开放课题及成果评估,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
第二章 开放课题管理
4、研究方向
聚焦以下领域:
(1)污染复合暴露风险综合评估与精准预测研究(污染物的毒性效应及通路机制解析、复合污染暴露风险阈值确定及基于机器学习的风险精准预测研究);
(2)污染物智能感知与绿色低碳阻控技术研究(物联网多源感知技术与大数据模型算法、污染物高灵敏特异性识别、复合污染绿色低碳阻控技术体系研究);
(3)多学科协同驱动的绿色产业链与可持续发展研究(产业链碳足迹智能追踪、低碳工艺构建优化、污染物全生命周期评价等多学科交叉协同的可持续发展研究)。
5、资助原则
课题须符合实验室三大方向,鼓励国际合作与学科交叉;
资助强度5-10万元/项,项目执行期2年;
支持从事有机复合污染研究的科技工作者,尤其是青年教师、博士后及海外留学人员。博士后、博士研究生申请需要提交导师签字的推荐信。
6、成果要求
至少以实验室为第一/通讯单位发表2篇SCI论文;申请人第二单位均应标注本重点实验室并作为通讯单位,并带有实验室的合作者。
开放课题获得的成果由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享(有协议者另作处理),资助发表的论文应标注:
1)中文: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,有机复合污染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,上海,200444;2)英文:Key Laboratory of Organic Compound Pollution Control Engineering (MOE), School of Environmental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, Shanghai University, Shanghai 200444, China,并标注获得“本研究由有机复合污染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(项目编号:MOE-2025**(年度序号))”或者“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the special fund of Key Laboratory of Organic Compound Pollution Control Engineering (MOE-2025**)”。对于自带资金者,申报成果或发表论文也应注明在本实验室完成。
中期评审应按要求提交工作进展报告和科研成果汇报。成果验收时提交结题报告、原始记录、技术档案、资料、经费使用情况报表。
第三章 设备共享与开放
7、共享机制
原值50万元及以上仪器纳入“国家网络管理平台”,面向社会开放预约,按标准收费;
复杂设备需提供操作教程,使用者通过考核后独立操作。
8、国际合作支持
为国际联合课题提供设备使用优先权;
开放课题经费可用于国际合作差旅与学术交流。
第四章 考核与评估
9、动态调整
课题需提交中期进展报告,未通过中期考核者终止资助;中期考核通过拨付第二期经费(50%)。
基金项目完成后由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议。
10、激励机制
成果突出者(如发表于《Nature》等顶刊)可获实验室下一年度开放基金优先申请资格;
优秀课题负责人优先纳入实验室客座研究员计划。
二、申请办法
11、 申请条件
申请人资格:开放基金面向从事有机复合污染研究的科技工作者,尤其是青年教师、博士后及海外留学人员。博士后、博士研究生申请需要提交导师签字的推荐信;
设备使用:鼓励使用实验室共享仪器。
12、申请流程
填写《开放课题申请书》(模板见实验室官网);
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。
13、评审与立项
实验室初审后组织专家答辩评审,重点考察创新性、国际合作潜力及设备使用合理性;
结果公示后签订任务书,拨付首期经费(50%)。
14、经费管理
资助金额一次核定,原则上要求在本实验室进行科研使用,外单位申请人可以发票形式报销(发票台头为:上海大学);
限与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,包括材料费、测试和协作费用;学术活动费,包括与该课题直接有关的国内学术会议、科学考察、调研、评审及鉴定费用;使用本实验室公共设施、大型设备应交纳运行费、折旧费;向学校所属单位交纳水电费、管理费;
实验室开放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,结余可跨年度使用,结题时提交财务决算报告,未使用经费收回。
15、时间安排
申报截止:每年6月30日;
评审公示:8月;
经费拨付:9月30日。
三、附则
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《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技〔2003〕2号)执行;
实验室官网动态更新设备目录与课题指南,解释权归实验室所有。
有机复合污染控制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25年3月
注:申请材料下载及设备预约请访问实验室官网-下载专区:https://ocpce.shu.edu.cn/yxgl/xzzq.htm。